后知后觉

□安康市汉滨高级中学 陈喆

之 一

  爸是山里人,正经八百是从大山里走出来的,拼了这些年,终于在这座不大不小的城市里站住了脚。

  最让他骄傲的是自己的城里媳妇——就是我妈,还有个偶尔惹他生气却给了他无限欢乐的冤家——就是我。

  妈是城里姑娘,做了山里人的媳妇。她的脾气原本很暴,自从跟了爸有了我,便成了温顺的AK-47,平时连句带刺儿的话都不说。但是一旦惹恼,杀伤力实在不好估计。首先家里的人民币就归妈掌握着,爸要出去和老同学喝顿酒我想蹭点钱买张CD什么的,全得泡汤。

  和所有的夫妻一样,他们也吵架。爸挺知道分寸的,每次发觉势头不对就赶紧闭嘴,进房看半小时电视然后去道歉。我一般比较奸诈,不论是非黑白一个劲儿帮妈说话,心里盘算着某歌手的新专辑需要十八块,外加冰淇淋一个一共得要二十块钱。后来稍微懂点事了,就不瞎搅和了,只劝他们别吵。

  直到现在我还幼稚地怕他们会离婚,可笑,他们算得上完满婚姻的典型教材了,没点小打小闹也不算完美不是。况且他们在我记忆中从没动过手,可我还是担心,大概是小时候看多了这类成人片吧。

之 二

  时间似乎可以在眨眼间从人们身旁溜过去好远。当十八岁生日时不经意地看了一眼烛光旁的爸妈——他们一脸幸福地笑着,我第一次清晰地发现这两张在我的视线里十几年的面孔已经悄悄有了变化,多出许多皱纹来。我才觉出他们不再年轻了,似乎就是那顷刻间,变得苍老了。是因为眼睛里噙着泪吧,所以我可能看错了。

  爸常说,儿子,你长大了,我们也老了。孩子的成长给父母带去衰老,这个逻辑,是成立的。我想回头看看这许多许多的日子,看看自己如何假手岁月消磨了爸妈的精力,双眼却更加模糊,只有点点火光跳跃着。

温 水

  习惯地端起手边的杯子,不太口渴,出于一种习惯。这习惯也有好多年了,我坐在书桌前,手边总会放着一杯水。

  然而我很少自己倒水,看书或学习时常常会有个熟悉的身影在我身旁重复那个倒水的动作。心里知道就行了,添满杯子的是爸妈的双手,让水温不高不低的是种很平凡伟大的东西。



  我们这栋单元楼道里的灯,旧的旧,坏的坏,没几盏能发光了。小学六年级那年就一直这样。爸知道我怕黑,特意去买了灯泡和电线,一层一层装上,开关接在家里。于是每当外面的天暗了下来,只要我走在楼道里,灯总是亮着的。

  在那些冬日寒冷的早晨,我对睡梦中的爸妈说声我走了,便挎起书包。天还没有亮,我怕冷不愿把手从口袋中取出来去碰那冰凉的开关,摸着黑出门,走了没几步,灯忽然亮起来,我就仿佛看见爸或妈穿着单薄的衣服,披了外套来为我开灯,也明白他们每天都是和我一同醒来的,听着他们的儿子起床洗漱,换鞋出门,如果没听见开关“咔嗒”的声响,他们就会起来去开灯。有时候我真想转身上楼去告诉爸妈我有一肚子的感动,只是从没那样做过。

  晚上,路灯总在我下了自习回家之后熄灭。每次回家时,走到楼下,看见亮着的那些灯,心里总是暖暖的。

爸的头发

  尽管我常耍赖不承认,可爸的头发的确为我掉了不少,不属于正常的新陈代谢,妈给概括过,是被我气的。从小我都不是很听话,虽不给家里惹什么大麻烦,可就是不乖乖呆着,隔三差五总要气人一回。爸生气最多的是为我学习的事。他觉得我是个聪明孩子,学习成绩应该最优秀,我的确也曾很优秀,却没能一直保持下来。考大学是他们对我长久以来的希望,在这件事上,我没少让他们郁闷。最明显的是他们的这点希望不断变小,变小,从最初的北大、清华,然后浙大、西安交大,现在已经只要是所本科学校,就心满意足了。我何尝不想如他们所愿。爸总是认为我没有尽力,其实事实也的确如此,不需要挑灯夜战,只要认真听完每节课,认真去完成作业,一所像样的大学对我来说,没什么挑战性可言。无奈我天生不是个安宁种,玩起来总没够,都十来年了,从小鬼头到半大小伙儿,我还觉得没玩够。爱玩不是孩子的天性吗?我就赖在孩子堆里不走了,就不承认早该懂事了。爸就经常为此暴跳如雷,又耐着性子一遍一遍给我讲道理。我不是不想听他的话,但就是改不过来,爸为这,掉了很多头发。

  还有我这不服管教的性格,动不动就顶嘴,基本上大人指着左,我都会先向右迈步,蒙对的时候少,往往最后的结果给我当头一棒。即便如此,事先我都有一大堆的道理来应付老爸的说教,就算知道走错了转身回来,也是理直气壮的。吃的亏不少,但还是没学乖,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爸再给我权衡利弊,我也总要去试,并且美其名曰“走自己的路”。客观来讲,我听大人的话是没坏处的,可天生的倔强性格,没办法,我偷偷观察过,这又臭又硬的脾气完完全全是从爸那里遗传下来的,这一点在我们父子俩吵架上体现得很彻底,谁也不肯首先低头,若不是妈从中调解,对我们双方威逼利诱,我和爸会怄一辈子气也说不定。在怄气的时候,爸肯定没少掉头发。

  现在我再看着爸开始稀疏的头发,心里老不是滋味,觉得很对不住他的关爱。也许等爸成了老头,我的脾气就改完了,到时候就算爸每天跟我无理取闹,我一句嘴都不再顶了,真的。

妈的手

  妈常常扯过我的手与她的手放在一起,说咱儿子的皮肤多好啊。我有些心酸,一个男孩家,皮肤能好到哪去,倒是妈这双手,比一个建筑工人的手怕都要粗糙,她倒不去碰什么水泥、砂浆,说白了,是让洗涤剂和洗衣粉给泡成这样的。我每天吃完饭都很“自觉”地扔下碗筷进自己的房间,妈总是一言不发地收拾好桌子,去洗碗,好像这碗就该她洗似的。有时我和爸要帮忙,她总说不用了。洗衣服也是件很苦的差事,特别是到了冬天,水凉得刺骨,妈洗了十几年,她说洗衣机洗不干净,就用手在凉水里一遍遍地揉搓。

  我现在要还是八九岁的小娃娃的话,我肯定会在作文里写,我一定要发明一种药,让妈妈的手变得像我的一样光滑。现在已经这么大人了,平时爱干净点,少换几次衣服,或者干脆自己的衣服自己洗,但妈一定会让我只管看书学习,洗衣服的事,还是她来做。等高考完了之后,在我准备跳起来疯玩的时候,我想,我该先去替妈洗洗衣服。

巴掌

  巴掌大部分时间是爸的。

  对于一个不听话的孩子,巴掌该是跟他一起长大的。我就经常看见巴掌,只不过这巴掌从来都不落下来,碰上我这么一个不听话的小子,我要是我爸,也会动用巴掌的。当我犯了较大的错误,挨骂已不足以惩戒的时候,爸总会高扬起巴掌。我闭上眼,随后又会听见长长的一声叹息,爸的手慢慢放下来。这是种难得的宽容,有些事情如果换了我都想动粗了。爸的宽容,很不简单。他总会无奈地说一句:谁让你是我儿子呢。每次我们一家三口走在街上,特别是过马路,爸妈都要牵着我的手,小时候因为怕被车撞上,如今已是习惯了。拉着我,爸妈心里踏实,握着他们的手,我也踏实。

之 三

  以前的大年三十,我都和家人在电视机前看春节晚会。后来就不喜欢那种气氛了。那么喜庆的一个日子,随着春节晚会的谢幕而结束显得有些太过单调。去年除夕,我提前约好朋友,准备在外面玩通宵。去跟爸妈说的时候他们虽然同意了,可我从他们勉强的笑容中看出了不舍,我知道他们希望我在家陪着他们,哪怕只是看看电视。心里虽然也有些踌躇,转念一想我也陪了十几年了,况且以后还有很多时间可以陪他们,最后还是出去了。

  街上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热闹,几乎都是一群一群和我一样的孩子在大街上游荡,空气里充满没有节奏的炮鸣声,显得很混乱。路灯一束一束地打在街面上,映出我们几个飘忽的影子。我不敢抬头去看,怕那种温暖的昏黄让我想起什么。

  逛了一阵之后我提议找个地方去唱歌,不是有多热衷,我平常并不怎么开口唱歌,我只想找一个嘈杂的环境,过年了么,要热闹一些。我握着麦克风,怪声怪调地唱着郑钧的摇滚,竭力想变得疯狂,疯狂到忘记一些事情。原本期待的狂欢场面并没有出现,玩通宵的计划也很快草草结束,之后便各自回家。

  爸妈看见推门进屋的我,显然有些喜出望外,问我这么快就玩罢了?我说不是,他们几个要回家,所以我也就回来了。我不好意思说出我是最想回家的一个,在爸妈面前也一样不好意思,可毕竟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不用我说他们也会明白的。

  他们坐在我身边,一左一右地挽着我的胳膊。电视里的春节晚会还是一样的枯燥乏味。我却很开心,有种说不出的舒适感觉,那是我们一家人的幸福。

  我可能真的到了十八岁才开始长大,因为我第一次这么理解爸妈于我的那种难以言表的关心和挂念。但也只是理解而已,要真的懂得,恐怕真的要我到了他们这个年纪,为人父之后,方才懂得这种爱的伟大之处。尽管明白了爸妈有多么的不容易,也很心疼他们为了我操心劳累。可有时依然不甚懂事,惹爸妈生气,不经意伤他们的心,而爸妈一定还是会原谅我所有的过错,一如既往地心疼我。

  我还是个小鬼头的时候,只会本能地依赖爸妈。现在终于明白了,他们是我最重要的人,其实世界上最圣洁最崇高的,并非爱情,而是天下间父母对子女的这种源自内心深处的无私的爱与包容,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超越的伟大情感。